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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5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zrzyhghj/1754356652195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意见建议的公告

 

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及县政府工作安排,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废止《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情况说明,并向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等征求意见。2025年7月30日关于废止〈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工作报告经九届自治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情况说明及《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一、公示时间

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9月6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邮件反馈:qlghj7861855@163.com

2、联系电话:0335-7884898

 

附件:

1、关于废止《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情况说明

2、《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情况说明.docx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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