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 (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8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
1.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监督电话:0335-7862378
单位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清风街32号
邮 箱:qlqxj@163.com
2.青龙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335-7862210
单位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路240号
邮 箱:xnyncj@163.com
3.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附件1: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表.doc
附件2: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docx
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