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的通知》(冀财教〔2023〕132号),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40.5万元,用于2011-2023年已建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补助,资助有关内容应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此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来源类型: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三保标识:[0]非三保,支出功能分类[229600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转移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和《河北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冀财教〔2022〕104号)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分配表.docx
附件2.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