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百栗岛蛋糕店在促销活动中以侵权产品作为赠品案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738729658/2023-01717
青龙满族自治县百栗岛蛋糕店在促销活动中以侵权产品作为赠品案 | |||||||
处罚文件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青市监处罚〔2023〕7号 | 青龙满族自治县百栗岛蛋糕店在促销活动中以侵权产品作为赠品案 | 青龙满族自治县百栗岛蛋糕店 | 2023年2月7日,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的投诉举报,举报人反映在青龙满族自治县百栗岛蛋糕店内发现有假冒其公司“蓝月亮”品牌的洗衣液产品,要求查处。接到投诉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促销活动中以侵权产品作为赠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 1、没收侵权商品:瓶身标签以及外包装箱均标注“蓝月亮”和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等内容的洗衣液186瓶。 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00)。 |
主动履行 | 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