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

关于开展2023年第六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0日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主题分类:工商     索引号:738729658/2023-01703

 
交通局、市场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探索“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青双随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县双随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跨部门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710日至8月31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交通局为本次抽查牵头部门,市场局为协同部门
三、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一)抽查对象范围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
(二)抽取比例按不低于10%比例抽取。
(三)信用风险等级运用。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深度融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首先从C、D、E三个风险等级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比例,在从A、B两个风险等级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四、抽查内容
交通部门:国际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企业动态监控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广告行为检查
五、名单抽查及派发
 (一)以青龙县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基数,由交通局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
(二)交通局将抽取出的被检查企业名单分派到各部门,由各部门进行确认。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交通局为本次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负责总体部署和沟通协调,并负责被检查对象的名单抽取及分派;联合抽查其它各部门依据职责做好本次联合抽查现场检查、结果录入等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对比、书面核查、
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3.交通局统筹组织各部门对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实现“进一扇门、查多件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公示抽查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监管质效的具体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交通局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在官网公示抽查方案、抽查时间、检查人员,使广大企业知晓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于2023年7月18日前上报县双随办。
 
交通局联系人:       郑欣鸽  电话: 7959953
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  商得宁  电话: 7864319
 
 
 
 
 
青龙满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