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关于2023年主汛期前权威发布气象信息传播渠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3日 发布机构:气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索引号:40183597-3/2023-00265
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2023年主汛期前公布本辖区权威发布气象信息的传播渠道为:
1、河北省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服务系统手机短信;
2、青龙满族自治县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
3、12379手机短信;
4、青龙气象微博。
特此公告。
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