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2023年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6日 发布机构:气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索引号:40183597-3/2023-00259
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2023年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公告
为抗旱、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增加水库蓄水以及防御冰雹灾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期起止时间: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作业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
三、作业设备类型:“37”高炮和BL、RY型流动火箭、碘化银烟炉。
四、请作业区内各级政府及公安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我局做好有关安全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箭增雨、高炮防雹发射警戒区。
五、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公民应当积极配合。作业区域附近的广大群众请勿围观。如果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高炮炮弹残骸或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县气象局、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以免造成伤害。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自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联系电话:0335-7862378
特此公告。
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