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2年度旅游旺季重点矿山企业和项目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5日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青政字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督 文号:青政字〔2022〕14号 索引号:11130321MB0Q6514X5/2022-28744
各有关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涉爆从业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旅游旺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县政府组织公安、发改、资源规划、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对全县生产和施工矿山企业项目逐一分析评估,严格把关,确定2022年度旅游旺季期间继续保障龙兴集团(天兴矿业、龙兴矿业、鑫利铁矿)、吉祥恒公司(发达矿业、兴马铁矿)、江成矿业、金原工贸、成意矿业、天源矿业、庙沟铁矿、大奎矿业(铁矿)、宏鑫矿业、安胜矿业、平方子铁矿、富贵鸟铁矿、聚隆铁矿、恒拓矿业、矿源矿业、腾飞矿业、红兴矿业等17家重点矿山企业和项目民爆物品供应。现就加强2022年度旅游旺季生产和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有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 有关乡镇、县直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2022年度旅游旺季爆炸物品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县重点矿山企业旅游旺季期间爆炸物品安全管控工作。分包乡镇县领导要督导各责任单位和各乡镇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县公安局作为牵头协调部门,要从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清退等环节入手,狠抓各项管理措施落实,督导爆破作业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涉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爆破作业规程操作,确保爆炸物品不失控、不漏管、不流失、不被盗(抢)、不炸响。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选派一名科级干部带队驻企,加强对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县资源规划局要严厉查处矿山项目越界、越层、不按采矿设计开采等违规行为及破坏林地、毁林行为。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矿山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对基建、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项目要严格监管,严防不按设计施工作业及以基建、治理为名进行采矿行为发生。县交通局要加强对危爆物品运输企业和人员管理,对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进行检查评估,并按要求对其出具证明文件,防止危爆物品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县发改局要加强对爆炸物品经营企业的管理,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
二、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抓好安全监管。旅游旺季期间,涉爆生产的马圈子镇、祖山镇、娄杖子镇、大巫岚镇、隔河头镇、青龙镇、八道河镇、朱杖子乡、平方子乡、凉水河乡、茨榆山乡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监管,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旅游旺季期间爆炸物品管控措施,要安排专人对各涉爆企业滚动排查、检查,每三天至少一次。一是严格控制购买数量,合理规划运输线路,避开北京市、秦皇岛和其他县区暑期通道。二是加强押运力量,运输单位要严格按照“三定”要求组织运输。定时间,安排白天运输,并避开人流车流高峰时段和警卫任务时间;定路线,避开城区主要道路和安保通道;定人员,确定专人进行押运,押运员不得少于2人。县公安局协调辖区派出所民警驻企,并负责进入青龙县境内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到企业所在地民爆物品储存库的武装押运。三是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人防、技防、物防、犬防措施,执行双人双锁,爆炸物品储存库实行企业领导24小时驻库带班制度,增加双倍的守护力量,确保每班看守人员6人以上。执行“日报告日检查”制度,每天向县公安局危管大队报告爆炸物品管理使用情况。四是旅游旺季期间暂停审批临时爆破作业项目,对停产企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实行清库并库,死看死守,确保安全。五是为保证安全,遇到恶劣天气,所有民爆物品一律不得出库。
三、强化应急值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乡镇、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选派责任意识强,应急处置水平高的工作人员,努力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及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上报信息并第一时间进行妥善处置。要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故应急实战能力,督促指导涉爆企业制定防盗抢、防事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适时开展部门、专业救援队伍、企业三方联合应急演练,着力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知识和指挥技能,切实增强各类事故协同处置和综合应急能力。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县公安、资源规划、应急、发改、交通等部门要分别选派一名科级干部,组建巡查队伍,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县所有生产的涉爆企业、工程项目进行滚动排查,加强对炸药库、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项目施工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不出问题。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一由县公安局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总结会,及时梳理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管严控,对能当场整改的问题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问题,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县公安局会同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乡镇、各部门旅游旺季危爆物品管控工作情况及驻企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2022年度旅游旺季爆炸物品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附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
2022年度旅游旺季爆炸物品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义金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张德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赵明杰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陈静朋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单贵文 县资源规划局局长
谢景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于智群 县交通局局长
姚志强 县发改局局长
刘 伟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玉喜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邢海航 大巫岚镇党委书记
刘春辉 隔河头镇党委书记
朱文利 马圈子镇镇长
张艳禹 祖山镇镇长
刘纳利 娄杖子镇镇长
宋立民 青龙镇镇长
燕 磊 八道河镇镇长
肖木利 朱杖子乡乡长
郭建仁 平方子乡乡长
王庆才 凉水河乡乡长
张永泉 茨榆山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伟同志兼任。县资源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各有关乡镇要明确一名驻企巡查科级干部和一名具体负责人员,7月10日前将具体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县公安局危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