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2日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青政发〔2018〕3号 索引号:00039377-7/2018-20296
青政发〔2018〕3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18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各责任部门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施“生态强县”和“转型跨越”战略,培育壮大旅游业、生态农业、绿色加工和新能源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城乡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所承担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抓好督导落实,确保完成全县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建设新时代富裕美丽幸福新青龙奠定坚实基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
附件: |
青政发【2018】3号附件.doc-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