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9月份出租车个体“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3日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000393211/2023-00584
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9月份出租车个体“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抽查工作方案》要求,特制订我局2023年度9月份“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1、抽查事项:对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
2、检查对象:道路出租经营者.
3、检查内容:(1)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和资质证件及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以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基数(非企业组织附加库),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本次双随机抽查首先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C、D、E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户数,再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A、B两个较低风险和无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二)被检查个体名单确定后,由县交通运输局分派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应急中队。
(三)执法人员由县交运局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县交运局负责此次“双随机”抽查的总体部署、名单抽取、相关业务指导,依据职责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对比、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道路出租经营者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道路出租经营者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各执法部门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其门户网站公示抽查结果,同时上报县双随办。
五 、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县应急中队要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个体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应急中队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个体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个体咨询,为个体解疑答惑。
(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要大力宣传,使相关个体知晓配合抽查的相关义务和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个体违法经营行为。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个体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县应急中队要发现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上报信息。
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