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

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5月份驾驶员培训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7日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000393211/2023-00573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青交运[2022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我局2023年度5月份驾驶员培训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522日至6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事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二)检查对象:县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三)检查内容:教学培训过程是否规范,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培训车辆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可以要求被询问人提供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

2、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3、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4、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对经营单位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深度融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抽查。依据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数据,由低到高划分的A、B、C、D、E五个风险等级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驾驶员培训机构A级(低风险)和B级(中低风险)按照10%比例抽取,C级(中风险)按照10%比例抽取,D级(中高风险)和E级(高风险)按照20%的比例抽取。

(二)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由县交通运输局分派到县运

输管理站。

(三)执法人员由县交运局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县交运局负责此次“双随机”抽查的总体部署、名单抽取、相关业务指导,依据职责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对比、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各执法部门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其门户网站公示抽查结果,同时上报县双随办。

、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综合执法中队要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执法中队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要大力宣传,使相关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相关义务和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综合执法中队要发现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上报信息。

 

                                                   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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