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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发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8·14”(矿山)一般冒顶片帮瞒报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发布日期: 2026-03-13   来源: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2021年8月14日1440分,青龙满族自治县发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前白枣山采区5-3外采厂发生井下落石事故,造成1名凿岩工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0 万元。

根据省整治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办矿山企业涉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有关问题线索的通知》(省矿整办发〔2023〕10号)和市专项办工作提示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总工会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十九大以来矿山企业涉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问题线索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纪委监委成立追责问责组,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并报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走访、调查取证等措施,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事故是一起一般冒顶片帮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一、事故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青龙满族自治县发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达矿业),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某某某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某某,注册资本:贰仟柒佰万元整,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1日,经营范围:铁矿石磁选;铁矿石开采;铁精粉购销、非营业性爆破作业;河道清淤;片麻岩、砂石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青龙满族自治县发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某某某某村,矿山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发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枣山铁矿,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铁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28.00万吨/年,矿区面积1.1平方公里,有效期2017年7月21日2022年7月2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发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枣山铁矿(地下开采),主要责任人邵某某,单位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某某某某村,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范围铁矿地下开采,有效期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二)人员伤亡情况

曹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612**********5818,家庭住址:陕西省某市某县某镇某村人。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0年10月25日发达矿业将前白枣山矿山采掘工程发给副矿长郭某某,并签订采掘工程承包合同。2021年8月14日14时40分郭某某施工队凿岩工人曹某某和陈某某经排险后,在发达矿业矿山采区5-3矿井平硐进行打眼作业时顶部岩石脱落,将曹某某砸伤。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陈某某出井通知郭某某,郭某某立即组织休班人员进行救援,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曹某某抬出平硐后,用皮卡车将曹某某送往医院,行驶到某乡某某矿业门口与120救护车相遇后,120救护车将曹某某拉往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救治,经抢救1小时左右,宣布抢救无效后死亡。

三、事故上报情况

2021年8月14日16时左右,发达矿业副矿长某某,在事故发生后未向发达矿业及所在乡镇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部门报,造成了事故瞒报。发达矿业为事故发生单位,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造成了事故瞒报负有责任

四、事故发生原因

(一)直接原因

曹某某在工作前排险作业不彻底,被顶板脱落岩石砸中后,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发达矿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2.发达矿业将采掘工程承包给本公司副矿长郭某某后,未履行主体责任,存在以包代管行为

3.发达矿业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管理者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排险工操作规程不彻底

4.发达矿业未完履行领导带班下井职责,未能发现事故发生部位隐患。

、对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一)建议不予追究责任的人员

曹某某,发达矿业矿山施工队工人,负责凿岩工作。工作前排险作业不彻底,被顶板脱落岩石砸中后,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3人)

1、黄某某,发达矿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落实不到位,以包代管,对事故发生瞒报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处理建议:处理建议:由青龙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发达矿业对其进行降职处理。

2、郭某某,副矿长,承包采掘工程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落实不到位,负有主要责任。

处理建议:发达矿业免除郭某某副矿长职务,解除承包合同。

3、张某某,发达矿业副矿长,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不到位,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到位,负有间接责任,    

处理建议:发达矿业对其进行降职处理。

(三)对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负有监管责任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县纪委监委依据履职尽责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四)对事故单位的处理建议

发达矿业作为企业的主体,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包代管,导致发生1起死亡1人的一般瞒报事故,对发生事故及瞒报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处理建议:建议由青龙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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