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自然资源及重大建设项目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企业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6-08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青政办〔201426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企业投资建设

重点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企业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审批流程》已经2014513日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22

青龙满族自治县

企业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审批流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有效解决审批时限较长、项目推进较慢等问题,针对县级审批权限内的重点项目,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制定本流程。

一、适用范围

县政府确定的企业投资建设重点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投资项目代理中心代办项目。

二、审批流程的划分及实施

审批流程分为联合踏勘、项目选址、核准备案、招标投标、施工许可5个阶段。同一阶段内项目单位同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所需提交其他部门批件的,在本阶段统一办结后由项目单位进行补交。各窗口实行同步审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需上报省市部门审批的,县政府相关部门组卷后及时上报并帮助企业跟踪跑办、领办,确保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限办结。

三、审批流程的具体操作

(一)联合踏勘阶段(不计入时限)。由项目单位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国土、规划、环保、林业、水务、安监等相关部门现场踏勘。在踏勘现场,相关部门就项目选址可行性当场提出书面意见,主要是针对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用地类别、林地征占、防洪影响、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项目选址阶段(3个工作日)。项目单位向县国土资源局提交本阶段全部申报材料,县国土资源局出具选址意见。选址意见包括供地计划和指标情况、界址点成果表、同意其他相关部门可先行办理审批手续的意见。

(三)核准备案阶段(3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和听证时间)。项目单位向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统一提交本阶段全部申报材料,各窗口同步办理以下手续:

1.县发展改革局:项目核准(县级权限内的时限3个工作日);

2.县发展改革局:项目备案(县级权限内的时限1个工作日);

3.县发展改革局:节能评估审查或登记(3个工作日);

4.县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3个工作日);

5. 县城乡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

6. 县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县城乡规划局和专家审定时限3个工作日。企业投资建设重点项目提交规划联审会审定,时限3个工作日;确需提交规委会审定的,规委会审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7.县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

8.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个工作日);

9.县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及改扩建审查(3个工作日);

10.县林业局:征、占用林地审核、批准(初审为3个工作日,不含上报省市审批时限);

11.县农牧局(水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个工作日);

12. 县农牧局(水务):取水许可审批(3个工作日);

13.县农牧局(水务):防洪影响评价审批(3个工作日);

14.县政务服务中心: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3个工作日,包括:

1)县城乡规划局: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核、临时建设规划许可;

2)县人防办: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核;

3)县公安消防大队: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4)县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5)县地震局:抗震设防要求审查;

6)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规划方案审批,建筑设计施工图节能专项审查;

7)县安全监管局: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备案),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四)招标投标阶段。建设项目招投标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施工许可阶段(1个工作日)。项目单位向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统一提交本阶段全部申报材料,由县政务服务中心非税收入收缴窗口统一收取相关费用。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同步办理以下手续:

1.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投标评标情况书面报告和招标合同备案(当场办理);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当场办理);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个工作日);

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1个工作日);

5.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涉及的办理,1个工作日);

6.城市排水许可证(1个工作日)。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规定之外的项目,项目单位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消防大队窗口备案。

附件:1. 需要企业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事项

2. 需要公示或听证的事项


附件1

需要企业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事项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项目申请报告;

(三)节能专项分析报告;

(四)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

(五)特殊工艺、特殊行业项目简介;

(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七)压覆矿证明;

(八)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九)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

(十一)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十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十三)建设工程施工图;

(十四)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十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十六)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十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十八)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九)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二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报告;

(二十一)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二十二)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二十三)地质勘察报告;

(二十四)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企业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事项要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明确完成时限为30个工作日以内。

附件2

需要公示或听证的事项

(一)县林业局:征占用林地公示、公告,公示7-10个工作日。

(二)县城乡规划局:审定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公示15个工作日。

(三)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后公示10个工作日,审批后公示5个工作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23日印发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