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量公告
现将青龙满族自治县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8日)。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行政办公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及邮箱:0335-7862187 12345
qlxcznyg@163.com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7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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