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公示
现将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已完成的 7 个衔接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青龙县行政办公中心五楼财政局
联系电话: 7862187 12317
邮箱:qlxcznyg@163.com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6日
青龙县财政局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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