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级安排我单位2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现将项目实施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
1、青龙满族自治县防贫中心 监督电话:7863072
单位地址:行政中心四楼 邮箱:fpbxmg2016@126.com
2、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附: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表
青龙满族自治县防贫中心
2024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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