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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公告公示
现将 2024 年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 2024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青龙县行政办公中心五楼财政局
联系电话:7862187 12317
附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表.docx
财政局2024年使用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实施清单.xls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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