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局自主谋划的项目,在征求项目所涉及乡、村两级及相关县级行业部门意见基础上,对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以及项目内容、资金来源与概算、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进行审核。现将43个计划实施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8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
1.青龙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335-7862557
单位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路267号 邮箱:fpbxmg2016@126.com
2.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计划实施项目清单
青龙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9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计划实施项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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