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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10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保障扶贫资产正常运转,持续发挥扶贫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青龙满族自治县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青政办规〔2020〕1号)和《青龙满族自治县扶贫项目资产资本后续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21〕6号)要求,经九届自治县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探索研究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逐项落实扶贫项目资产规范管理任务,逐步建立以明晰扶贫项目资产权属为基础,规范扶贫项目资产运营为导向,保障扶贫项目资产安全为重点,实现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工作体系,切实解决 "重建轻管" 问题,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进一步明晰资产管护范围我县扶贫项目资产是指2013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衔接)资金、行业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社会扶贫资金、驻村帮扶单位投入资金、金融扶贫资金、政府债券等支持脱贫攻坚的资金形成的资产,包括实物性固定资产,资产收益扶贫、入股分红等权益性资产和多年生生物性资产。

三、进一步压实资产管护责任。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县级资产。经营性扶贫资产管护主体是扶农公司,资产由经营主体负责经营管护;公益性资产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管护方案,并落实资产管护单位和管护责任人责任。乡镇资产。乡镇政府是资产管护主体,负责落实具体资产管护责任。村级资产。根据资产类型分类管护,道路、桥梁、小型水利设施等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由村委会落实具体管护责任,条件允许的,可通过设置劳务补贴岗位优先吸纳脱贫人口或防贫监测对象,作为扶贫项目资产具体管护责任人。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类设施等经营性资产,村集体负责制定具体的管护方案,安排具体人员管护;专业性较强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管护;村级光伏电站由县明和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运维管护。投资入股形成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由对应的经营主体负责运营管护,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集体负责监督指导。

四、进一步强化资产监管责任产权所有者应根据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状况,于每年年初对上年度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情况开展清查评估,对上年度收益进行清算。评估和清算结果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公开公示。项目主管部门是扶贫项目资产的监管责任部门,要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开展资产管理检查督查。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扶贫项目资产负有监管责任,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日常监督。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扶贫项目资产的统筹管理,指导做好资产确权、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工作,做好扶贫项目资产信息系统的录入指导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扶贫项目资产的财务检查,牵头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县审计局负责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

五、进一步严格资产处置程序。扶贫项目资产所有者和扶贫项目资产监管主体应根据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状况,定期对扶贫项目资产运行情况进行清查。对运行不良、无法使用、达到使用年限等确需处置的,按照国有资产和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处置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评估,履行资产处置报批程序,采取流转、转型、置换、报损、拍卖、报废等形式对资产进行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公告,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处置收入统筹用于新的扶贫项目建设,形成新的扶贫项目资产。归属县政府、乡镇政府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归属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策后,报乡镇政府审核,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报县扶农公司和项目主管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置扶贫项目资产,不得以扶贫项目资产为村集体或其他单位、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或融资。

六、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探索实践、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总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典型经验做法。切实加强对全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项目主管部门、扶农公司、乡镇、村履行扶贫项目资产监管责任和管理主体责任。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发现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非法占有、冒领套取、挥霍浪费、违规处置等行为,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青龙满族自治县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制度

2.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协议(模板)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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