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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追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07   来源:财政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青财预〔202115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中央追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教育和体育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追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2162号),现下达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预算-7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一般转移支付,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50204 "高中教育" 。

此次中央追加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其中基础因素,绩效因素分别占90%10%的权重。基础因素包括普通高中学生数、学校数、贫困程度、大班额、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增长率。学生数、学校数、大班额均取自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增长率取自2020年教育经费统计。对于普通高中大班额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增长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加减相关分配因素。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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