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2〕50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龙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进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水平,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1〕149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秦政办〔2012〕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以下简称 "两网化" )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以服务劳动者、服务用人单位为宗旨,以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为依托,优化劳动保障监察资源布局,进一步制定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实现主动预防式监察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建设,在全县建立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资源共享、动态监管、信息汇集、上下联动的新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方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员到位、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网,实时掌握用工信息,实施分类管理、动态监管,实现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有效防范和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和服务效能,以达到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劳动者遵纪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目的,为全面建设生态型、现代化、民族特色新青龙奠定坚实基础。
(二)阶段目标
1.第一阶段目标。到2012年底,全县实现 "两网化" 管理全覆盖, "两网化" 管理工作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12年5-6月,研究制定全县推进 "两网化" 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完成网格划分,制作网络划分示意图,制订网格内人员配备计划,出台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组建方案。
2012年7-8月,乡镇网格安排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相应办公设备设施,严格按照网格配备要求落实人员,完成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聘工作。
2012年9月,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培训、考核工作,建立健全 "两网化" 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细化工作流程。
2012年10-12月,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在网络硬件平台上安装使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录入劳动用工信息,建立集中管理信息数据库,实现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组织 "两网化" 管理达标验收工作,工作标准达标率达到80%以上;以网格为单位,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并利用网络按程序办理劳动保障监察业务。
2.第二阶段目标。到2014年底前,实现 "两网化" 管理工作标准达标率100%。进一步完善 "两网化" 管理的各项内容,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达到并力争超过工作标准。
三、实施内容
(一)网格化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通过健全和完善县、乡镇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体系,将全县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按照区域分布划分为若干网格,同时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建立全方位、立体化、动态式的监管机制。
1.网格划分及人员选配
(1)科学划分劳动保障监管网格。按乡镇区域范围划分为25个网格。网格区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基本监管单位,由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监管。
(2)合理选配劳动保障监管人员。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要求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79号)精神,每个乡镇设置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1名,每个网格设置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2名,具体承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工作职能。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经过相应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且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培训和考核。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应服装整洁,配备统一的工作证件和胸牌。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库,确保队伍结构合理、相对稳定。
2.职责分工
(1)进一步明确县、乡镇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按照统一管理、职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县、乡镇劳动保障监察监管网络。
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 "两网化" 监管工作,指导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开展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违法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按照管辖规定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年度书面材料审查和举报投诉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信息的采集、汇总和登录。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充实和扩大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及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在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信息进行采集,登记造册,输入用人单位信息系统,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为辖区内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和咨询;对用人单位用工未办理手续、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进行告知催办,逾期不办的向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受理举报投诉,对一般劳资纠纷案件进行协调,对难以处理和因欠发工资引起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及时报告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配合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年度书面材料审查等工作。辖区内企业较多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明确受理范围,受理职工群众举报投诉,方便职工群众维权。
(2)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 "四定" 原则,明确县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网格监管责任。
县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指导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执法活动,受理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对网格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日常监管,指导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开展工作,调查处理一般劳资纠纷案件,配合县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执法活动。
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负责对网格区内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做到基本情况清、用工人数清、签订合同清、工资支付清、参保情况清 "五清" ;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对发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行为和群体事件苗头及时报告乡镇、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3.监管方式方法
(1)信息采集。要充分发挥乡镇地域情况熟、掌握企业情况变化及时的优势,按照 "一村一册、一户一表" 的原则,组织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对网格区内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填写《用人单位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后,与已掌握的劳动保障管理情况、年度书面材料审查等信息对照,专人负责输入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监管系统,如用人单位发生变化,要随时进行更新。
(2)动态监管。对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实行分类动态管理。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信息系统,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根据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情况,结合日常监察、举报投诉受理等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实行分类监管,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重点监管。网格区内下列用人单位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监管:新开业以及未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欠薪欠费2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一年内被举报投诉2人次以上的用人单位、重点监管行业的用人单位、用工人数较多的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4)日常管理。一是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各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要定期深入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把监察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增强遵守法律法规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二是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县人社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苗头性违法行为,努力将违法行为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要根据用人单位管理状况选准重点监控目标,掌握工作主动权,做到查防并举、预防为主。三是对发现的未办理用工手续、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告知督办,限期改正。
(5)年度书面材料审查。县人社局要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优势,每年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守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实核准用人单位信息变化情况并及时输入微机,实现信息化管理。
(二)网络化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是在网格化监察的基础上,依托金保工程构建的网络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汇集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库;同时,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整合开发运用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管理、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劳动保障监控平台,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1.系统功能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业务管理系统、监控指挥系统、公共服务系统、数据对比和系统管理等子系统,实现基础数据采集、网格化监管、案件处理、互联网业务处理、宏观决策等功能。
(1)基础数据采集。以网格区为基础单位,通过对网格区内企业的劳动保障管理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并与劳动保障年度书面材料审查、案件专查等信息相比对,将企业信息录入微机,形成整个系统的基础数据。
(2)案件处理。将举报投诉、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年度书面材料审查等各类案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处理等程序,设置不同的管理权限,实行全过程计算机管理,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规范化、标准化。
(3)互联网业务处理。建立全县劳动保障监察门户网站,逐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实行企业网上年度书面材料审查申报,用人单位可登陆劳动保障监察网下载有关表格、报送有关数据(按照推进情况逐步实现),方便用人单位参加年度书面材料审查;二是实行网上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上网举报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行为;三是公布企业诚信等级等政务信息、法律法规宣传等服务项目,为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4)宏观决策。通过对信息系统业务信息的综合分析,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提供数据支持,更好地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实施维护
县人社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由信息化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运维管理。
县人社局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业务专网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系统应用工作。
3.网络建设
(1)县、乡镇纵向联网。县人社局实现与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微机联网,为网格化监管系统的建立提供网络支持。
(2)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系统横向联网。通过金保工程,对用人单位用工变化、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情况实行动态查询、监控,实现信息共享,发现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纠正。
(3)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与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机融合。安装使用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软件,开展业务培训,采集录入基础信息,形成完备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系统功能,逐步实现网上办公,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信息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县人社部门要把实施 "两网化" 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设立青龙满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落实。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负责人的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 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 "两网化" 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要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统一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 "两网化" 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工作。按照网格、经费、人员、工作条件四到位的要求,县发改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 "两网化" 建设工程项目和资金支持;县财政部门要根据 "两网化" 管理工作需要,保证所需办公设施和人员经费;县人社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与金保工程网络联网;各乡镇要妥善解决好开展 "两网化" 管理工作办公场所事宜。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加强 "两网化" 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统一制定 "两网化" 管理工作考评制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采集工作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和规定。要将 "两网化" 管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分解到网格,责任落实到个人。各乡镇要在统一制度和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措施,加强管理,保证全县 "两网化" 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 "两网化" 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标准,强化对乡镇 "两网化" 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 "两网化" 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要将 "两网化" 管理工作列入部门、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人社部门负责制定相应标准和条件监督实施,并对各乡镇 "两网化" 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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