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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3-09-16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青政〔201362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教师是立教之基、兴教之本、强教之源,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是推动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1.树立良好教师职业道德。加强师德修养,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教师树立政治坚定、品行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奉献教育、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2.提高教师基本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大力开展教师培训及校本研修;完善教师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考核工作;调整和优化学校内部绩效工资分配结构,重点向一线名师、骨干教师倾斜,形成有利于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有利于教师专业技能提升、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良好环境。

3.培养和打造优秀教师团队。到2015年,培养选拔省市级学科名师、骨干教师200人以上,培养县级学科名师、骨干教师500人以上。到2020年,形成学科、学段分布合理的优秀人才团队,总量达到专任教师的10%。职业学校 "双师型" (具有教师系列职称和专业相关职业技能职称)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

4.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合理配置教师编制,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严把教师入口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教师有序交流机制,加强城镇与农村之间教师交流工作,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

5.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教师职业幸福感和满意度,确保教师政治上有地位、事业上有追求、工作上有成就、生活上有保障。

6.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到2015年、2020年,小学教师专科学历分别达到80%10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提高到60%80%以上,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分别达到3%6%以上,学前教育教师全部达到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师德师纪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水平

1.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创新理论学习的方式和载体,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推动教师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进一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开辟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建立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教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和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 "十要二十不准" 规定》,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每年开展一次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加大优秀教师师德典型宣传力度,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3.严肃师风师纪。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的相关制度,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经商等活动,严禁教师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及法轮功邪教等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对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违纪事件相关人员予以一票否决,坚决维护教师队伍形象。

(二)扎实推进 "五大工程" ,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1.教师全员培训工程。认真抓好教师全员远程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加强农村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课程及综合实践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通过搭建各种培训平台,采取各种有效手段,推动教师培训工作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效果更明显,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

2.梯级名师建设工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骨干教师管理有关规定,引导骨干教师健康成长,履行应尽义务,对考核优秀的骨干教师落实相应待遇,努力建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名师、骨干教师队伍,充分满足学生、教师、学校发展的需要。

3.教师学历提高工程。完善教师学历进修激励机制,鼓励支持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进一步完善学历进修体制,制定在职教师学历提高进修方案,支持和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学习。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解决学历进修教师课务和外出学习之间的矛盾,主动为教师学习提供有利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教师参加学习。鼓励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对自觉参加培训且按时毕业的,可适当予以奖励;对参加学历进修的教师学习过程中的差旅费予以报销。

4.班主任建设工程。深入实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班主任培训制度,所有班主任教师每5年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针对班主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加强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培训,不断增强班主任教师的专业素养。每年要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对优秀班主任在评优评先、评职晋级中优先考虑。

5.校本研修工程。以新课程理念为支撑,以校本研修为平台,以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为中心,突出以师为本、以校为本,认真组织实施校本研修,努力探索教师发展的方法和途径,扎实有效地推进校本研修工作,逐步培养一批 "科研型" 、 "专家型" 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提升教师反思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管理水平

1.教师队伍补充制度。为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效解决教师队伍老龄化、梯队断层和结构性短缺问题,每年要有计划地组织教师招录工作,招录教师数量应不低于自然减员数量,招录政策要保持连续性;新补充教师重点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切实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数量不足问题;中小学校新增教师要实行公开招聘,在全县范围内统筹使用。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的原则,统一调整和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教育教学需求;全面清理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现象,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各类在编在册不在岗人员要限期到岗。

2.教师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建立健全教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增强教师管理工作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奠定基础。

3.教师考核制度。制定和实施教师考核制度,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按照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的原则,依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予以考核,并将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评定职称、奖励和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切实调动广大教师的自主性、积极性,激发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能动性,促进学校良性发展。

4.教师奖励制度。科学制定教师奖励办法,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进行表彰,对教学成绩、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予以重奖。

5.积极探索教师全员聘任制。积极探索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制,彻底打破教师职务终身制。通过全员聘任,建立合理的流动机制,增强教师的责任感,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按照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先行试点、逐步铺开" 的管理原则,建立教育内部人才市场,对进入人才市场的落聘教师通过培训,提高其素质,帮助其找到新的岗位;对培训后仍不合格的 "新人" 要彻底解聘,对 "老人" 要帮其转到其他后勤岗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措施,努力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教师权益,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夯实人才基础。县教育部门要统筹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措施。县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保障职能,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县编制、人社部门要在编制和人才引进、教师流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二)增加经费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示范作用,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列入地方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自2014年起,县财政每年要将继续教育经费、教师培训经费、优秀教育人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和优秀教科研人才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专门用于在职教师及校长的各项培训和对各类教育人才的奖励,鼓励更多名师、骨干教师脱颖而出。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工作各项费用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三)加大督查力度。将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对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教育工作督导和学校目标管理的评估范围,适当提高评估权重和分值。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评估师德建设、教师管理、教师专业发展、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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