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字〔2016〕59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金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刘金山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马文波同志不再担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龚海荣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副科)职务。
雷庆贺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建松同志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副科级),不再担任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韩立军同志任县教育局主任科员,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主持县旅游局工作),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长职务。
姚新柱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鹏云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伟东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海林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不再担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挂牌)职务。
张树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不再担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姚福贵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
于志超同志任县水务局主任科员。
金景龙同志任县林业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攻克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挂职),不再担任县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天然同志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挂职),不再担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学峰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正科,分工常务),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祁学玖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正科),不再担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正科,县民政局挂牌)职务。
鲁士良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县民政局挂牌)职务。
谢嘉宾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黄玖民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胡文和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不再担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何占仕同志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长,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贾兴国同志任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郭建利同志任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陈庆荣同志任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陈晓松同志任县卓盛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志刚同志任祖山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正科),不再担任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宁宝先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彩东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邵 强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艾国军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田友东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
谷振军同志不再担任政法干校校长职务。
杨金山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丁卫民同志不再担任县审计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田义文同志不再担任县旅游局局长、县祖山旅游文化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申志洲同志不再担任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立新同志不再担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郑学华同志不再担任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职务。
黄满生同志不再担任县医院副院长职务。
王少军同志不再担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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