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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刘鹏程、白旭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03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青政字〔2025〕17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鹏程、白旭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刘鹏程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白旭同志任县商务局局长,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兰壮同志任县医院副院长(分工日常工作);

徐大林同志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佳玲同志任县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向阳同志任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计志同志任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物流产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宗博同志任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世伟同志试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周兴国同志试任县地方志中心副主任已于2025年10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贾国中同志不再担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姚志强同志不再担任县商务局局长,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不再兼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财同志不再担任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主任职务;

韩江同志不再担任县医院副院长(分工日常工作)职务;

田婧同志不再担任县普查中心主任职务;

贾宝民同志不再担任县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职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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