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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15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青政字〔201533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长:傅兴超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县政府办主任

张建利 县委办副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机关事务局局长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杨国和 县统计局局长

员:董云霞 县统计局主任科员

张大存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刘云娟 县机关事务局节能股股长

曹凤茹 县机关事务局节能股科员

吴玉双 县统计局公交股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局(联系电话:7867563),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利同志兼任。主要负责起草协调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简报、通报和其他文字材料;组织有关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重点监测、统计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状况和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并向市机关事务局上报全县公共机构能耗情况和数据;研究建立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具体分解落实年度节能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编制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具体组织对全县公共机构和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具体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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