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字〔2015〕33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傅兴超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华 县政府办主任
张建利 县委办副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机关事务局局长
陈 坤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杨国和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董云霞 县统计局主任科员
张大存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周 辉 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刘云娟 县机关事务局节能股股长
曹凤茹 县机关事务局节能股科员
吴玉双 县统计局公交股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局(联系电话:7867563),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利同志兼任。主要负责起草协调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简报、通报和其他文字材料;组织有关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重点监测、统计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状况和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并向市机关事务局上报全县公共机构能耗情况和数据;研究建立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具体分解落实年度节能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编制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具体组织对全县公共机构和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具体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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