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4〕45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金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王金保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李卫民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侧重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不再担任县矿业管理局副局长、矿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东华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侧重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不再担任县矿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文明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侧重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不再担任县矿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单贵文任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金春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县矿业企业税源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邵克民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矿业管理局局长、县黄金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
邢海录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科),不再担任县矿业管理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李喜东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宋立峰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矿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 华不再担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赵 军不再担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职务职级待定;
谢 军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矿业企业税源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于百忠不再担任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职务职级待定;
刘雁轩不再担任县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职务职级待定;
李 敏不再担任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务,职务职级待定。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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