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4〕38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进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任进生任乡镇第一监察分局局长,不再担任乡镇第四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杨立华任乡镇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直第四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王庆才不再担任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晓兴不再担任县直第四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陈立志不再担任县直第四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张 跃不再担任乡镇第一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阚春雨不再担任乡镇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朱 友不再担任乡镇第四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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