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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赵明杰、刘明磊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16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赵明杰任县公安局督察长;

刘明磊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局长(主任),不再担任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职务

肖国林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魏国锋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民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董小明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园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健阁任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迪任县防贫中心主任;

郭守军任县青龙湖国家湿地保护工作中心主任;

刘立强任县移民工作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移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伟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孟庆夫、张旭东、李兆奎、母冬晖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相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林、李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德龙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宏伟不再担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杨立宝不再担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邓阁军不再担任县防贫中心主任职务;

华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反不正当竞争分局局长)职务;

张建利不再担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于久东不再聘任县青龙河流域开发管理局局长职务;

潘俊峰不再担任县移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海文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管理处主任(副科)职务;

孟京伟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柴峰、张树军、刘铁军、肖起辉、杨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于建国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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