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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香菇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5-01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青龙满族自治县

关于加快推进香菇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完善现代农业发展产业链条,充分利用资源和产业优势,推动我县香菇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现结合我县香菇产业发展现状和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反馈意见时间:2022年5月1日—2022年5月31日

反馈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反馈联系电话:7862210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发展为动力,以基地建设和人才、经营主体培育为抓手,以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和质量农业为导向,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实现乡村振兴。

(二)发展思路。立足资源优势,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户参与、科技支撑、健康增长”的原则,以“扩基地、强龙头、延链条、创品牌”为重点,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完善菌种生产、菌棒加工等基础配套产业,发展食用菌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产品,打造“青字号”绿色、有机香菇品牌,形成“有主导产业、有龙头带动、有产品品牌、有稳定市场”的全产业链体系,促进全县香菇产业快发展、大发展。

(三)发展目标。加快壮大香菇产业规模,力争到2025年,全县香菇栽培规模达到1亿棒,建设20万棒以上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个,香菇总产量(鲜品)达到12万吨,实现香菇产业综合产值10亿元以上。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家,逐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培育菌类市场主体200个以上,带动2万户农户参与香菇生产增收致富。补齐补强产业链条,以现代香菇示范园为轴心,年供应菇农成品菌棒2000万棒以上,形成香菇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京津冀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具有突出影响力的京津冀香菇交易集散地。“青龙香菇”品牌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成为青龙经济新的增长点,做强产品品牌,打造高端精品3个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扩大基地规模。本着“三点带三片,三片带全县”的布局思路,盘活、扩大我县香菇生产基地规模。即县西以木兰菌业有限责任公司、六青菌业有限公司为生长点,辐射带动肖营子、八道河、娄丈子、凉水河等4个乡镇形成西片产区,栽培香菇3000万棒;县中以益朋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常丰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为生长点,辐射带动土门子、马圈子、青龙镇、朱杖子、双山子、大巫岚、茨榆山、大石岭等8个乡镇形成中片产区,栽培香菇5000万棒;县东以盈升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为生长点,辐射带动木头凳、祖山、安子岭、三星口、平方子等5个乡镇为东片产区,栽培香菇2000万棒。三个生长点以菌种菌棒生产、新菌种引进示范、科技培训为重点,三片以规模化生产基地为中心,到2025年全县食用菌生产总量达1亿棒。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强的香菇生产标准,在菌种繁育、菌棒制作、栽培管理、分级加工等环节,形成规范、实用的标准化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在全链条、各环节加快标准应用引导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支持经营主体和农户改善设施水平,推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创建绿色、有机生产基地,树立青龙香菇质量品牌。健全县级、乡镇、基地三级检验检测体系,突出抓好菌种质量、产地环境、投入品质量监管及市场准入等关键环节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生产全程记录、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保障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三)培强生产加工龙头,打造食用菌全产业链。培育培强香菇龙头企业,加快促进香菇产业从传统的粗放经营,转向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实现全产业链发展。按照强链补链延链要求,加大招商力度、开拓融资渠道,在布局生长点上要加快建设菌种繁育场、食用菌加工厂,推动工厂化菇房建设,带动农户菌菇栽培标准化,做大做优绿色种植基地。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兴建专业化烘干厂、冷冻加工厂,发展产地趁鲜初加工,化解季节性滞销问题。加大木兰菌业菇脆、菇酱、手撕香菇、香菇罐头等深加工的扶持力度,研发香菇系列保健品、化妆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延伸、补齐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发展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企业和电子商务,补齐流通短板,做响做畅物流基地。引导龙头企业建设菌渣回收综合利用体系,充分利用菌渣生产动物饲料、花卉育苗基质、有机肥等,达到菌棒基本实现专业化生产和菌渣循环利用。

(四)创新合作与服务模式,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以现代香菇产业园为重点,加大对菌种繁育等前端研发、服务和后端回收加工等环节的支持,力争两年内引进、示范、试验、提纯复壮香菇新菌种2-3个,繁育出适宜青龙栽培的产量高、品质优的香菇菌种;年生产优质成品菌棒2000万棒。通过订单生产、务工就业、股份合作等形式,推行“三统一分”发展模式(统一菌棒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分户栽培管理),降低农户生产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避免污染环境,稳定产业收益。

(五)强化科技支撑,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强化“院地”“院企”合作,着力构建“科研团队+岗位专家+农技人员+行业协会+职业农民”的食用菌技术支撑体系。支持企业与科研单位在菌种繁育、产后深加工等技术环节联合攻关,建立食用菌创新驿站、院士工作站等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充分发挥食用菌协会等组织的联结和纽带作用,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项目,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分期分批培训标准化技术,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骨干力量,未来三年力争每个规模化生产基地培养出2-3名专业实用技术人才,做好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及时为菇农排忧解难。

(六)实施品牌战略,培育高端精品。着力培育“1+N+N”品牌体系,建设1个区域公用品牌、N个企业品牌、N个农产品品牌。积极对接阿里巴巴、京东等大型电商企业,通过设立青龙香菇专卖店、电商馆,开展网红带货,举办线上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等多种形式,促进绿色优质品牌农产品上网上线,实现特色农产品“出村进城”。积极开展创意设计与品牌策划,制作青龙香菇宣传片、宣传画册等对外进行宣传推介,提升“北方香菇、青龙最优”的影响力。支持香菇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参加农产品博览会(交易会)、各类食用菌交易展览会,举办青龙香菇产业发展大会,进一步扩大交流,加快提高我县香菇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管副县长任执行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和改革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加快推进香菇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做好产业发展政策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要切实将香菇产业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产业振兴的重点,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突出产业扶持重点,强化举措,确保香菇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扶持力度。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作为食用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在菌棒制作、菌种选育、基地建设、技术服务、品牌建设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扶持。县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加快破解菌棒供应瓶颈,合理利用森林间伐政策,实施森林抚育工程、防火道规划砍伐优先供应木屑加工厂或食用菌菌棒厂,在马圈子镇、安子岭乡、八道河镇培育木屑加工集散地中心。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好与食用菌产业发展相关的项目,把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等引进来,促进食用菌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强化金融支持发挥县金融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县人社局创业担保贷款等金融产品作用,引导农发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县信用联社、邮储银行、秦皇岛银行等惠农贷款产品向香菇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合理放宽贷款担保抵押等前置条件,拓宽、畅通融资渠道,解决贷款难、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要强化产业风险防范,引导县域保险机构创新香菇特色产业险种,对生产棚室设施实施防灾减灾保险,及时化解产业和生产者发展风险,最大限度降低产业发展损失。县财政每年筹措一定资金,对香菇生产主体进行一定比例的利息补贴和保险保费补贴。

(四)强化技术培训农业农村部门定期邀请省内外食用菌专家举办香菇生产技术培训班,发放技术资料;及时聘请唐山、平泉等地技术员、乡土专家现场技术指导,分期分批组织菇农到平泉等地参观学习,全县成立技术服务队,做好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让菇农熟练掌握香菇栽培管理的有关技术,及时为菇农排忧解难,确保菇农增产增收。

(五)明确推进机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香菇产业发展作为打造青龙特色增长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支撑,健全推进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香菇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将香菇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考核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管理。各乡镇要细化任务措施,落实支持香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措施。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办检查,对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青龙满族自治县加快推进香菇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青龙满族自治县2023年香菇特色产业扶持政策

 


附件1

青龙满族自治县加快推进香菇产业健康发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李耀滨  县委书记

          张义金  县长

执行组长:王晓光  县委副书记

张德龙  县常务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员:  刘明磊  县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邓阁军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高俊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金春  县财政局局长

          姚志强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匡继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凤飞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


附件2

青龙满族自治县2023年香菇特色产业扶持政策

 

一、产业政策

(一)香菇生产基地建设。(资金预计3000万元)

支持县内经营主体建设符合标准的新建棚室或老旧棚室拆旧建新改造,针对棚室建设和菌棒购置环节进行补贴。优先支持集中连片新建园区;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脱贫户、防贫监测户等群体。此项扶持资金每个主体不超过100万元。

1.棚室补贴。建设标准:要求双层镀锌椭圆钢(外拱采用30×80毫米镀锌椭圆钢,内拱采用30×60毫米以上的镀锌椭圆钢),或内外棚采用钢筋钢管6分以上)双弦拱架结构出菇棚,外棚长40米以上,宽9.4米以上,内棚高度3米以上,外棚高度4米以上,棚室两端各设两道推拉门,棚室坚固,每棚容纳出菇菌棒1万棒以上。资金补助标准:新建(或拆旧建新符合要求的标准棚达到8个以上的出菇棚,每平方米补助30元。

2.菌棒补贴。菌棒购置标准:菌棒采用聚乙烯香菇专用折角袋,规格为16cm*54cm以上,厚度0.06-0.07mm,重量2.5kg-2.7kg,木料为硬柞木、栗木、苹果木或梨木。菌种从通过专业机构认证授牌的正规菌种生产厂家或科研单位购置,短菌龄90天左右、长菌龄120天左右。应用品种须经本地两年以上试验示范推广,产品产量高、品质优良,表现突出,无不良田间性状表现。发好的菌棒菌丝浓白整齐、菌皮转色良好、无异味、无黄水,菌袋无破损,菌棒上架后即可出菇。资金补助标准:对经营主体购置发好菌的优良品种菌棒10万棒以上,按照每棒1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

3.脱贫户、防贫监测户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农户,新建(或拆旧建新符合要求的标准棚室达到1个以上或者购置发好菌的优良品种菌棒1万棒以上,按照以上标准享受相应的棚室、菌棒补贴。

(二)香菇销售渠道拓展。(资金预计50万元)

支持香菇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对在县内注册的香菇生产经营主体或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通过知名电商平台开展香菇产品网络销售,年销售额达100万元(含)且交易单数5万(含)单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年销售额达200万元(含)且交易单数10(含)单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三)香菇品牌建设。(资金预计70万元)

1.香菇产品在参加国家部委组织的农产品博览会或展示展销中获得名优产品称号或相当荣誉的给予补助4万元;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农产品博览会或展示展销中获得名优产品称号或相当荣誉的给予补助2万元。同一产品年内获得多个认证或奖项的,按最高标准予以补助。此类补助资金预计50万元。

2.对年内新获得“地理标志产品”或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补助6万元;对年内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认证补助2万元;对年内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认证补助1万元。此类资金预计20万元。

(四)金融贴息补助。(资金预计50万元)

实施“银行放款+政府贴息”,鼓励引导农发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县信用联社、邮储银行、秦皇岛银行等惠农贷款产品向香菇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倾斜,合理放宽贷款担保抵押等前置条件,拓宽、畅通融资渠道,解决贷款难、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对用于发展香菇特色产业的融资经营主体,2023年1—12月从县域范围内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利息的60%给予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笔贷款同期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引导县域保险机构创新香菇特色产业险种,合理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对生产棚室设施实施防灾减灾保险,县财政按照规定比例给予一定比例的保险保费补贴,提高农业企业、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和种植积极性,最大限度降低产业发展损失。

三、申报验收流程

(一)项目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填报统一制式的香菇产业奖补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一式三份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项目联审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把关,县项目联审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备案,相关材料于2022年12月31日前(备案时间另有规定的除外)到项目联审小组办公室备案,联审小组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汇总,并上报县加快推进香菇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确定项目实施范围、资金额度等事宜。

(二)项目实施。项目经领导小组批准后,项目主体开始进行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留存相关照片及台账,项目联审小组、涉及项目乡镇负责项目实施主体及时推进项目建设,督导项目主体按照项目申报书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县加快推进香菇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年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

(三)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向项目联审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联审小组办公室组建验收小组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主体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审核、查验,并出具验收报告,上报加快推进香菇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

(四)公开公示。项目验收合格后,经县加快推进香菇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批准后,对项目补贴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报实施主体,财政部门按补贴标准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四、资金安排及管理

产业政策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政府收取的资产收益金,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认真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产业政策资金与其他项目资金不重复享受。资金原则上支持与脱贫户或监测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实现增收。其中享受棚室或菌棒补贴的受益主体,每年缴纳享受补贴资金额度的6%作为帮扶资金(脱贫户、防贫监测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实施项目除外),由受益主体所在乡镇统筹用于帮扶脱贫户及监测户就业务工或生活补贴,实行差异化分配。帮扶资金连续提取2年。
附件2-1

青龙满族自治县加快香菇产业健康发展

项目联审小组成员名单

 

  长: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邓阁军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高俊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凤飞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员:祁学久  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李庆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解峰华  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副主任

刘春铁  县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李新国  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伟东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蔡永春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由李新国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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