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第五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探索“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青市监函〔2025〕10 号)要求,县教体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学校(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县教体局为本次抽查牵头部门,县卫健局和县消防大队为协同部门。
三、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一)抽查对象范围。学校(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
(二)抽取比例。根据信用风险等级,按照1-50%的比例差异抽取,平均比例不低于3%。
(三)信用风险等级运用。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深度融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首先从C、D、E三个风险等级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比例,在从A、B两个风险等级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四、抽查内容
县教体局:1.对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2.教师培训工作检查;3.校外培训机构检查;4.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5.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检查。
县卫健局: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托育(幼)机构卫生的监督检查;对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县消防大队: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五、名单抽查及派发
(一)以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基数,由县教体局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名单。
(二)县教体局将抽取出的被检查主体名单分派到协同部门,由其进行确认。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县教体局为本次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负责总体部署和沟通协调,并负责被检查对象的名单抽取及分派;联合抽查各部门依据职责做好本次联合抽查现场检查、结果录入等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对比、书面核查、
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或者利用冀上双随机执法APP进行检查录入,并由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确认。
3.县教体局统筹组织对检查对象进行联合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实现“进一扇门、查多件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公示抽查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周密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牵头部门安排,按时完成各项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检查对象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在官网公示抽查方案、抽查时间、检查人员,使广大企业知晓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县教体局联系人: 肖海楠 电话: 13784192933
县卫健局联系人: 许智慧 电话:18712766611
县消防大队联系人: 郭慧敏 电话:13230311879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