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工作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抽查任务、内容、对象范围
见附件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检查对象抽取。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监管对象名录库为基数,根据信用风险等级,按照1-50%的比例从中随机抽取,平均比例不低于3%。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深度融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年度双随机抽查首先从C、D、E三个风险等级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比例,在从A、B两个风险等级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二)执法人员抽取。由我局政策法规股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按业务主管随机抽取。
四、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严格按照所属领域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比对、现场核验。对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每次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如实填写上传实地核查记录表及被检查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五、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
检查结果正常的,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向社会公示“正常”。
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及时核查,查实后及时公示。
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办案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政府公示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本年度抽查工作任务,由主管领导积极研究部署,精心组织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当次抽查任务。
(二)严格规范执法,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检过程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和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答疑解惑,提升企业满意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在工作中要加强政策宣传,增强企业的认知率和知晓度,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增强信用监管的震慑力。
(四)注重闭环管理,不断总结经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总结抽查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pdf
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