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权责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2024〕1号)要求,我局已完成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对照市县乡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通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结合法律法规释改立废情况及我局实际,我局衔接落实共计87项权责事项(原90项),因职责调整,发生减少事项共计3项。其中,行政确认减少2项,分别是:1.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2.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行政裁决减少1项: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6月10日
按照市权责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2024〕1号)要求,我局已完成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对照市县乡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通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结合法律法规释改立废情况及我局实际,我局衔接落实共计87项权责事项(原90项),因职责调整,发生减少事项共计3项。其中,行政确认减少2项,分别是:1.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2.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行政裁决减少1项: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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