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级次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1 | 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 | 中央、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关于印发河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2006〕76号) 3.《河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冀移〔2006〕2号) | 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并核定的移民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 |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2、完善政策,提高移民后期扶持标准。3、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 1、移民人口核定由乡(镇)村负责登记,并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县移民工作中心负责审核;报市移民主管部门批准,批准后确定移民人数。 2、县移民工作中心根据市移民主管部门批准的移民人数和农户身份信息,采用“一卡通”方式兑付补贴资金。 | 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 5月31日之前 | 0335-7863877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 号)
2.《关于印发河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2006〕76 号)
3.《河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冀移〔2006〕2 号)
二、主管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三、补助对象
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并核定的现状移民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
四、补贴标准
600元/年。
五、办理流程
1、移民人口核定由乡(镇)村负责登记,并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县移民工作中心负责审核;报市移民主管部门批准,批准后确定移民人数,于每年5月底前一次性发放。
2、县移民工作中心根据市移民主管部门批准的移民人数和农户身份信息,采用“一卡通”方式兑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