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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其他  索引号:zfb/1719564316681


加快建立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体系,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23〕17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完成了《青龙满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该成果已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验收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青龙满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予以公布,自2024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一、基准地价成果

(一)基准地价成果

青龙满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表

类型

级别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价格

集体土地经营权价格

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

万元/亩

/平方米

万元/亩

/平方米

万元/亩

/平方米

园地

果园

Ⅰ级

1.7

26

1.1

17

2

30

Ⅱ级

1.4

21

0.9

14

1.6

24

Ⅲ级

1.1

17

0.7

11

1.2

18

林地

乔木林地

Ⅰ级

1.5

22

1.1

16

1.4

21

Ⅱ级

1.2

18

0.9

13

1.1

17

Ⅲ级

0.9

13

0.6

9

0.8

12

灌木林地

Ⅰ级

1.4

21

1

15

1.3

20

Ⅱ级

1.1

17

0.8

12

1

15

Ⅲ级

0.8

12

0.5

8

0.7

11

其他林地

Ⅰ级

1.4

21

1

15

1.3

20

Ⅱ级

1.1

17

0.8

12

1

15

Ⅲ级

0.8

12

0.5

8

0.7

11

草地

其他草地

Ⅰ级

1

15

0.7

11

1.2

18

Ⅱ级

0.8

12

0.5

8

1

15

Ⅲ级

0.6

9

0.4

6

0.7

11

二、基准地价内涵

(一)园地

1.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2.权属类型:集体园地、国有园地。

3.权利的设定:

   园地承包经营权、园地经营权、国有园地使用权。

4.年期的设定:

集体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30年,国有园地使用权50年。

5.利用类型:果园。

6.基准作物:不含地上附着作物价值。

7.基础设施条件: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宗地内有基本的排水和灌溉设施、且田间道路密度适中。

(二)林地

1.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2.权属类型:集体林地、国有林地。

3.权利的设定: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国有林地使用权。

4.年期的设定:

集体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70年,国有林地使用权50年。

5.利用类型: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

6.基准作物:松树。

7.基础设施条件:道路通达。

(三)草地

1.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2.权属类型:集体草地、国有草地。

3.权利的设定:

草地承包经营权、草地经营权、国有草地使用权。

4.年期的设定:

集体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30年,国有草地使用权50年。

5.利用类型:其他草地。

6.基准作物:不设基准作物。

7.基础设施条件:道路通达。

三、使用和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次制定青龙满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实施范围为行政管辖区内园地、林地、草地。

(二)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价格计算公式。

宗地地价=宗地所在区域基准地价×(1+因素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地价影响因素修正系数+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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