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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青龙满族自治县 2024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其他  索引号:zfb/1713921652038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青龙满族自治县 2024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编制了《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办理。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决策主体

计划完成时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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