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青龙满族自治县 2024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编制了《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办理。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主体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关于将工矿废弃地纳入土地整治范围形成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的实施方案 | 县自然 资源和 规划局 | 县政府 | 2024年6月 |
2 | 县城集中供热热价调整 | 县国控集团 | 县政府 | 2024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