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让人民群众学会识别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空袭警报信号并掌握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检验我县防空警报预报警能力,县政府决定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时至10时23分在县城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具体警报信号包括3种。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3.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10时整发放预先警报,10时10分发放空袭警报,10时20分发放解除警报,每种警报的间隔时间为7分钟。
试鸣期间,县城区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工厂、企业、街道要结合试鸣防空警报工作,加强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
特此通告。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