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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10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青政办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青政办字〔2023〕1号  索引号:11130321MB0Q6514X5/2023-30397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秦政办字〔202137号)精神,切实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宗旨,服务我县防灾减灾救灾、乡村振兴、大气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水源涵养、森林防灭火以及重大应急保障活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 "六个青龙" 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坚持效益优先,常态化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雪防雹作业,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益;坚持政府主导,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坚持科技引领,加快推广人工影响天气先进技术成果应用;坚持安全第一,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和安全作业能力。

(三)发展目标。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基本实现全域、常态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综合防范安全风险能力稳步增强,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到2035年我县人工影响天气总体实力达到较高水平。

二、明确任务,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

紧紧围绕我县发展战略,结合实际需求,加大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力度,充分发挥其在灾害防御、农业增产增收、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应急保障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强化农业防灾减灾服务。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气象服务保障需求,优化作业布局,围绕干旱、冰雹等主要灾害,加强玉米等粮食作物和苹果、板栗、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生长关键时节的气象灾害动态监测,建立干旱、冰雹区域联合联防作业服务模式。(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生态保护与修复。以生态功能区为重点,针对我县地下水超采区域、水库、河流,加大作业力度,有效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源涵养等方面的作用。(县气象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重大应急保障服务。有关部门加强应急会商,完善应对森林火灾火险、高温干旱、重污染天气过程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针对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资源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注重统筹,稳步提升基础业务能力

着力提升云水资源监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指挥能力,强化作业队伍和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建设,夯实科学、安全作业基础,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益。

(一)提升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条件监测能力。加强地面气象监测站网优化调整,补充建设X波段天气雷达等专业探测设备,与现有气象卫星、新一代天气雷达、地面气象观测等观测、探测设备组网应用,提升我县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条件综合监测能力。(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作业队伍能力。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空域申报流程和地面作业站点的备案工作,积极参加专业指挥业务人员培训,严格落实 "炮长制" ,逐步建立专业化作业队伍,不断强化火箭、高射炮作业力量。探索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等制度,落实津补贴政策和保障待遇,稳定作业人员队伍。(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作业基础实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技术支持,统筹考虑冰雹路径、农业种植现状以及各乡镇建设需求按照 "谁受益谁投资" 的原则,在全县分期分批次补充建设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改造火箭、高射炮发射系统,实现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提高作业效率。(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资源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监管,切实提升安全作业能力

落实人工影响天气监管责任,强化重点环节监管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和安全作业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按要求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作业能力评估和固定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评定工作,持续提升固定作业站点安全等级。(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负责督促落实)

(二)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加强作业装备和弹药采购、存储、运输、使用、销毁等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单位作业公告、空域申请、射界管理等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装备设备安全技术水平。全面实施作业装备设备安全技术提升行动,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实现火箭发射系统和高射炮的安全锁定装置加装率达到100%,加强物联网应用,实现对作业场所、作业实施、装备弹药运储的实时远程监控和风险监控预警。加快更新作业装备,逐步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加强对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联动。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统筹集约、联合联动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业务运行保障,以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方面工作。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空域保障协调机制。(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经费保障。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优化人工影响天气资金支出结构,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放大资金使用绩效。鼓励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依法探索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人工影响天气关键技术综合试验。(县财政局、县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强化常态化执法安全检查,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融入防灾减灾科普基地、场馆等内容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县教体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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