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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青政办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11130321MB0Q6514X5/2022-29423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5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

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2022年,是完成清洁取暖国家试点项目,力促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改善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由建设向管理转变,巩固拓展建设成果,促进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升的重要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就做好2022年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的各项安排部署,深入实施劣质散煤治理工作,推进清洁取暖由基础建设向长效管理过渡,为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和群众取暖质量,为建设实力活力富裕美丽幸福平安 "六个青龙" 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按照市清洁取暖改造安排,2022年青龙县无新增改造任务,重点是做好已建成投运设备的运维保养工作,同时对全县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用户全部实行洁净煤取暖兜底。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洁净煤取暖兜底工作

1.精准摸清底数。对全县禁煤区以外且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常住农户,要逐户摸清群众取暖意愿及需求,对燃煤取暖户实现洁净煤全覆盖。同时,对非常住农户也要摸清采暖季是否有洁净煤需求,明确政策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要在摸底、核实的基础上,分类、分级精准建立确村确户台账,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结合气候条件预测,统计分析洁净煤合理的需求量,做好洁净煤兜底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落实煤源渠道。在核准采暖季洁净煤需求量基础上,按照实际统计需求或每户保供不超过2吨的标准,组织保供企业提前对接落实质优价廉的煤源,尤其是衔接平衡好洁净煤的保供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3.保障足额配送。依据全市集中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方式做好洁净煤保供工作。县政府与市级保供企业签订保供协议。进一步健全到乡、到村、到户的洁净煤配送体系,完善更加有效的动态监测机制,确保按农户需求及时足量配送到户。(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4.加强散煤管控。严格落实洁净煤煤质检测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散煤,严防劣质煤流入和在农村地区销售。(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主体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

5.严防散煤复燃。进一步加强对散煤复燃现象的监管和查处,加强对清洁取暖改造和使用洁净煤取暖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动态监测分析。(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

(二)做好清洁取暖服务保障工作

1.提前做好生物质成型燃料保供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全县 "光热+生物质" 已改造农户总数,拟定2022年度生物质成型燃料供应户数和供应量,通过逐户摸底、统计核实农户实际需求量后,明确年度供应目标任务。摸清全县范围内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企业情况,精准掌握各企业产能、产品质量、热值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并对各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横向比对、纵向排序。根据企业对比排序结果,优选2-3家有资质、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商谈集中采购事宜,确定合理价格区间,在采暖季前备足货源。建立健全配送到户 "一条龙" 服务的体制机制,严格管控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质量和保供价格,加强对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排放物的监测工作,积极为 "光热+生物质" 改造户争取生物质成型燃料购置补贴政策,降低农户取暖成本,确保全县生物质成型燃料 "标准一致、质量过关、排放达标、价格稳定、配送到位"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主体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2.强化清洁取暖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县住建局要充分发挥监管责任,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配齐配足售后维修服务保障人员,至少设置1处易损配件储备仓库,结合设备故障率和报修率,合理储备易损配件和应急备用取暖设备,按照 "4321" 维保机制开展售后维护保养服务工作;要针对各中标企业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和企业红黑榜,促进中标企业不断提高清洁取暖服务质量。(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

3.打造 "信息化+清洁取暖" 模式。综合利用全市清洁取暖智能化信息监管平台,完善确村确户台账、企业设备、运行数据等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县乡村三级平台一体化、数据集约化、监管智能化。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在确保信息数据安全,能够防止泄漏、盗取、传播信息数据发生,避免损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不危害国家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主体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继续强化冬季清洁取暖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环境工程和民生工程的意识,实行 "一把手" 负责制,严格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充分发挥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清洁取暖专班制度,从各相关部门抽调力量,充实加强县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职能,不断完善推进机制和应急预案,巩固清洁取暖建设成果,推进清洁取暖工作逐步由建设向管理转变,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实现清洁取暖长效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支持政策。要严格落实省、市批准的清洁取暖补助政策,保持各级对电代煤等清洁取暖补助政策连续性;对使用洁净煤取暖农户,继续给予洁净煤购置补贴;结合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和工作实际,完善财政支持的政策措施,推动清洁取暖可持续。同时,结合实际精准施策,完善和落实政策保障措施,统筹安排中央和省、市相关资金,落实本级应承担资金,优化补贴发放流程,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守安全底线。强化底线思维,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完善安全机制,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压实中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 "电代煤" 驻村安全员和协管员制度。督促中标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抢险抢修预案,提升运维服务水平。对于使用光热+生物质和洁净煤取暖的农户,必须配备一氧化碳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严防有毒气体伤人现象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清洁、温暖过冬。

(四)深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清洁取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舆情监控体系,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特别是自媒体动态,发现负面舆情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置,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安全知识和设备使用宣传,充分利用大喇叭、文化墙、明白纸、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解读清洁取暖政策,宣讲指导安全用电和新型取暖、洁净煤使用方法,争取理解支持和主动配合,提高群众认知度,切实保证宣传效果。

(五)严格督查问责。统筹加强重点督查、环保督察、专项巡查、安全检查等,逐项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促整改。继续实行各级领导和部门包联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目标责任制和定期通报、考核等制度,对2022年各乡镇清洁取暖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将各项工作制定评价指标列入综合评价范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各乡镇工作评价结果进行排名。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发现劣质煤复燃、提前拆除原有取暖设施、洁净煤和生物质成型燃料配送不到位、出现电荒或影响群众温暖过冬,以及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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