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字〔2025〕13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董大维、肖相华等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董大维、肖相华同志试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已于2025年4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邵宝磊同志试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已于2025年4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张一同志试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已于2025年4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金雪琴同志试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已于2025年4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王磊同志试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已于2025年4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李伟同志试任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已于2025年4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