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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毕邦福、邢卫东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青政  文号:青政字〔2025〕4号  索引号:zfb/1742281510301

青政字〔20254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毕邦福、邢卫东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毕邦福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分工常务工作,正科级);邢卫东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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