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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大伟、李民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3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青政  文号:青政字〔2024〕15号  索引号:zfb/1731568965536

青政字〔202415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大伟、李民等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王大伟同志试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计贺同志试任县龙安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飞同志试任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徐长胜同志试任县龙安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晓刚同志试任县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敏同志试任县腾飞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以上6名同志已于2024年8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霍文杰同志试任县祖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谭文宝同志试任都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以上2名同志已于2024年9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韩江同志任县爱卫办主任;

吕庆阁同志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长海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郭世伟同志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招商和投资促进局(项目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刘占彪同志任县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邵强同志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周兴国同志任县地方志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民同志不再担任县爱卫办主任职务;

丁国锋同志不再担任县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王文成同志不再担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贾国中同志不再担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肖大为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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