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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海涛、肖相华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青政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青政字〔2023〕22号  索引号:11130321MB0Q6514X5/2023-31627

各乡镇人民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王海涛同志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

肖相华同志试用期满任县地方志中心副主任;

王大伟同志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志任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敬伟同志任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温爱丽同志任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龙安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同志任县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再担任县黄金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

刘占彪同志任县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县黄金集团公司总经理;

贾宝民同志任县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保留国企正职待遇),不再担任县龙安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胡竟超、邵磊、马力伍、马金龙同志任县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晓刚同志任县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任计贺同志任县龙安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龙安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徐长胜同志任县龙安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敏同志任县腾飞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汤晶山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不再担任县祖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霍文杰同志任县祖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谭文宝同志任都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明磊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邢海淮同志不再担任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于晓坡同志不再担任都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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