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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3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青政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青政发〔2023〕1号  索引号:11130321MB0Q6514X5/2023-30203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全力以赴抓投资、上项目、促转型、扩消费、治污染、惠民生。各责任部门要对所承担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按照 "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的要求,抓好督导落实,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内,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青龙场景,加快建设现代化 "六个青龙" 奠定坚实基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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