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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rlzyhshbzj/176913310729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以公开改进工作作风、以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为核心抓手,通过精心组织、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体系。

我局始终将信息公开置于全局工作的重要战略位置,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推动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是完善领导机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不同时期工作重点明确新要求、更新公开内容,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均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通过信息公开倒逼工作流程优化,切实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透明度与行政效能。三是强化思想引领。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公开即责任”的意识。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落实。

一是规范工作开展流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强化各项制度执行力,明确专门股室和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设定完成时限,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事项全面梳理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在逐项审查的基础上,补齐制度短板,明确行政执法依据,编制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同步完善便民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全面公开项目名称、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窗口权限等关键信息,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三是强化全过程管理。制定出台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政府信息发布程序等主动公开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依申请公开制度,健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信息查阅等配套机制。明确专人负责门户网站运营管理,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发布协调机制,优化公文审核和保密审查流程,规范文件上网程序;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三)拓宽渠道,丰富公开载体。

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升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一是依托专项活动宣传。借助“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重点活动,集中宣传解读我县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实现政策宣传与便民服务精准对接。二是创新线下宣传方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在政务服务大厅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政策信息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宣传;重点针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等群体,定向推送就业供求信息,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覆盖面。三是强化媒体平台联动。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的辐射作用,广泛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各类政务信息。2025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2条,在《河北日报》《秦皇岛日报》、共产党员网、秦皇岛市人力资源网等平台发表相关信息71条,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格局。

(四)突出重点,完善制度保障。

将制度建设贯穿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为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健全核心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全面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等相关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公开方式及时便捷、办事结果公平公正,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推行信息公开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明确公开时限要求,实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信息公开内容备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严肃追究失职责任等方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强化。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力度还需提升。

二是公开的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公开未能第一时间公开部分动态信息,民众真正想获得的信息、政策公开的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公开的实效性低下。

三是政务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与公众的需求差距较大,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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