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防贫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编制防贫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开。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以防贫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形成了领导重视、制度保障、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一思想。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单位职能职责,县防贫中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注重回应关切。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强化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稳步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监督保障和制度建设,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制度,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流程,确保门户网站发布权威、公开及时和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以抓铁有痕的力度和务实作风查漏补缺、狠抓整改,促使政务信息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能力提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召开业务培训会、“老带新”的方式,对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履职能力,保障工作开展“不断档”、“不降档”。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全面、准确更新政府信息做到应更尽更、及时更新、常态更新。
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准确把握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公示程序,提升信息公示质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检查,避免出现失泄密、引发负面舆论等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