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河北青龙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按照 "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以公开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管委公信力和执行力,全力提高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服务企业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好维护公众和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建设企业满意的服务型园区。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实际,明确各部门职责及公开内容,采取各种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1.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月份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和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2月份对2024年度单位和部门财政预算进行了公开,6月份对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指南公开,7月份对2023年绩效自评报告公开,9月份对青龙经济开区河北智慧园区平台信息维护公开,10月份对2023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公开。
2.全面落实 "五公开" 工作机制推进情况。
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即 "五公开" 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对项目建设决策,事前全部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征集民意,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企业、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分别通过微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建立健全了开发区管委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召开开发区管委会议36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通过意见征求会等方式面向企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企业知情权和表达权,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情况。
开展政策解读情况。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方面进行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对接区内企业,及时回应企业关切。
4.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的通知(青政办〔2010〕63号)要求办理,在规定日期内予以公开。今年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5.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工作,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体系》要求,在财政收入有限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系统、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推进政务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开发区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各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的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强化政务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