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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5-01-08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czj/17363195988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五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坚持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以公开改进工作作风,以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抓手,通过精心组织,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24年预算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财政厅相关制度要求,扎实推进预算公开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了全县预算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和及时公开。一是统一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长期稳定有效。为便于群众查询,全县所有预算部门统一集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 "财政预决算" 专题中公开,保证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公开要求,确保公开内容完整、规范。县本级预算按要求公开了经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并对以及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三公" 经费预算及政府举债情况进行了说明。三是落实公开主体,确保公开工作按时完成。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公开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于批复后20日内公开本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确保依法按时完成预算公开。四是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公开质量。公开工作完成后,对全县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促进部门预算全面公开、法定公开、准确公开。上半年我县除1家涉密单位外的77个预算部门(含乡镇)全部完成了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决算公开情况。2023年总决算及部门决算已按要求在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结束15日内批复,我县除1家涉密单位外的76个预算部门(含乡镇)全部完成了部门决算公开。

--2023 "三公" 经费已按要求公开,全年支出总体下降。其中:公车购置费支出50.9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3.6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4.12%;公务接待费支出164.8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5.56%。

--2024年政府采购事项公开情况。2024年采购次数126共实现采购额3.01亿元,节约资金1354.94万元。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信息,财政部门做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做到了全项目、全内容、全过程公示信息。

--2024年衔接资金、政策公开情况。做好衔接资金公开公告工作,将衔接资金来源、分配结果、预算下达文件及有关绩效目标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贫困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公开各类衔接资金指标文件26个,涉及资金3.13亿元。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为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开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20241月,在政府门户网站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题栏目及时公开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河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分别进行了5次动态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公开力度,将当年新增减税减费政策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年公开政策及相关信息79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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