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工作大局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建设。成立以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形成了领导重视、制度保障、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一思想。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单位职能职责,县乡村振兴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注重回应关切。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强化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稳步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监督保障和制度建设,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制度,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流程,确保门户网站发布权威、公开及时和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县乡村振兴局在乡村振兴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方面是主动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上与群众的需求还不够精准。另一方面是信息获取和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县乡村振兴局将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扶贫项目、各项惠民政策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针对性、全面性和及时性,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落实。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建立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公开方式做到及时便捷,办事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信息公开内容备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