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司法局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升政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门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确定分工,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以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部门工作开展等方面为重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各类信息。
2、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各部门要求,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全部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事务。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县政府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2023年青龙满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预算》、《青龙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主动公开了《青龙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执法事项清单》《青龙县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年检通过人员名单》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信息的重要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形式不够丰富,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