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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zfhcxjsj/17056573093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具体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3年,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3条,主要涉及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年度计划等。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地处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应对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行政复议数量0条,行政诉讼数量0条。

(三)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工作机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加大公开力度和加强舆情回应,围绕建筑施工、保障性住房和物业小区管理等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通过网上留言、12345热线等平台,掌握社会舆情动态并及时作出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功能性、完整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2023年,我局将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加强行政决策和执行公开。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公开住建工作有关政策措施、重大工作部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抓住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及时公开本部门工作职责、领导班子分工、部门文件、应急管理、扶贫、民生工程、安全生产等领域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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